瀏覽: |更新:2018-02-03 18:09 | 來源:
隨著大量知識產權侵權訴訟在新聞媒體上的宣傳,越來越多的企業意識到侵權風險一直貫穿于企業經營活動的全過程中,需要引起足夠重視。
一、潛在的知識產權風險
企業知識產權風險可分解為研發活動期風險、生產活動期風險和貿易活動期風險。
1.研發活動期風險
研發活動期風險包括研發立項論證時未對現有技術進行詳細檢索,導致重復開發、自主開發成果不能使用的風險;研發完成后未對研發成果進行有效保護,導致研發成果被他人抄襲、自身被他人授權專利限制使用的風險;產學研合作中未明確合作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造成各權利人間出現知識產權糾紛的風險。
2.生產活動期風險
生產活動期的風險主要有采購環節中對供應商提供的產品、技術未進行知識產權評價,可能造成的對第三方知識產權的侵權;委托他人制造時未明確規定研發得到的知識產權的歸屬、使用及保密,從而引起的知識產權糾紛;對于上游或下游單位未明確規定知識產權歸屬以及保密責任,造成企業知識產權流失的風險。
3.銷售活動期風險
在產品銷售活動期間涉及到的產品商標、廣告語營銷方案等均可能引發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風險。
針對以上知識產權侵權風險和糾紛,可以看出未對企業知識產權進行有效管理,沒有建立有效的預警和防范機制,是企業知識產權風險的主要成因。
二、知識產權侵權風險應對
為了應對知識產權侵權風險,建議企業應當加強知識產權管理,建立預警和防范預案,以主動防范知識產權風險。
1.加強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建設
企業首先應當加強知識產權體系建設,根據企業自身特點和發展目標,自己或委托專業機構構建符合自身發展特色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保證領導重視、全員參與,設立知識產權部門,明確各部門功能權責,并建立完善相應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規范研發成果通過專利申請、技術秘密等方式進行保護,制定知識產權運用、風險管控等程序,形成科學、合理、有效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2. 實施知識產權風險預警
知識產權風險的產生是由于經營管理中存在的不確定因素造成的,因此加強風險防范是降低風險的主要且有效途徑。在企業研發活動中,在項目立項階段,應認真進行專利檢索和分析評判;研發活動完成后,通過健全的評審程序確定有效的保護形式,及時采取申請專利等不同的形式對研發成果進行保護;在采購階段評價供應商知識產權狀況,通過合同的方式約束供應商,以避免由于供應商對他人知識產權的侵權給企業造成知識產權侵權風險;新產品銷售前,加強專利預警、商標、營銷方案、廣告語等相關知識產權查詢,規避侵權風險,同時還應當加強對競爭對手的定期監控,防止他人侵犯本企業的知識產權。此外,若企業采用委托研發或委托制造的方式與他人合作,在合同中需對知識產權相關權利的歸屬、使用和收益進行明確的規定,簽訂保密協議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條約,以防止他人侵占本企業的知識產權。
3.建立健全知識產權檔案
知識產權檔案是侵權糾紛中的重要法律證據,健全完備的知識產權檔案可有效地應對侵權訴訟。健全完整的知識產權檔案包括研發活動的研發記錄、知識產品評審資料、專利申請文件交底書等與研發成果相關的所有資料和文件,其中專利內容不僅包括技術研發相關文件、申請專利原始文件、專利證書等,還應包括專利申請修改過程文件、專利年費繳費票據、專利變更文件等,具體的企業知識產權檔案應根據知識產權活動的特點進行整理歸納,保證各類資料文件的完整完備,以更好地防范和應對知識產權風險。
4.采取合同約束防范措施
合同是市場經濟活動中重要且基本的法律文件,企業在知識產權風險管理中應積極地利用合同的法律效力來防范風險。在采購環節中要求供貨商在合同中明確確保所提供的產品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一旦侵權,供應商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自主研發后委托他人制造時,企業與指定廠家簽署合同時,應在合同條款中約定對方對未申請保護的知識產權進行保密;對于合作開發的技術,應明確合作中各方對研發成果的所有權、使用權和收益權。
為防范企業員工不當行為給企業帶來的知識產權風險,尤其是企業核心管理和技術人員在設計過程中可能會重復以往的設計方案、技術解決方案等,若此類人員跳槽到其他企業,易引起法律糾紛,給企業帶來知識產權風險。因此企業還應當加強對企業人員的合同約束,與企業員工簽訂職務發明歸屬、競業禁止等協議,明確員工應保守商業機密、技術機密,從而防范內部用工流失給企業造成的知識產權風險。
5. 利用專利信息進行技術方案規避設計以防范侵權風險
企業在產品投放市場時,對前期未進行充分檢索或針對意外出現的侵權風險進行預警、FTO分析,以避免投放市場后的侵權訴訟。如果發現存在侵權風險時,可以利用專利信息,例如專利權人為獲得專利而放棄的技術、現有技術中描述的技術、省略部分要素及相應性能的技術、說明書及附圖中記載,但未反映在權利要求書中的技術方案來有效規避侵權風險。
知識經濟時代下的知識產權是保障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占有一席之地的有力手段,企業應當建立并不斷完善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體系,積極采取有針對性的專利挖掘、布局、預警、合同等防范手段,防控知識產權風險,從而更好地開拓市場,保障企業的創新成果,促進企業的持續創新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