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創客創業資助審批內容
中國創新創業大賽、中國(深圳)創新創業大賽、全國農業科技創新創業大賽競賽等優勝者在深圳實施競賽項目的資助以及創客企業的資助。
二、創客創業資助設定依據
(一)《深圳市關于促進創客發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政府,深府〔2015〕46號;
(二)《深圳市促進創客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15-2017年)》,深圳市政府,深府函〔2015〕165號;
(三)《深圳市創客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深圳市財政委員會、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深財規〔2015〕10號。
三、創客創業資助審批數量及方式
審批數量:有數量限制,受創客專項資金年度總額控制,單個項目資助強度不超過100萬元。
審批方式:申請人申報、專家評審、答辯或者現場考察、社會公示、審批機關審定。
四、創客創業資助審批條件
申請創業大賽優勝項目創客創業資助的企業應當符合以下條件:近2年中國創新創業大賽行業總決賽優秀企業或團隊、中國(深圳)創新創業大賽總決賽或行業決賽一、二、三等獎及優勝獎、全國農業科技創新創業大賽初創組優勝者在深圳實施競賽項目并于2014年1月1日以后在深圳依法注冊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申請普通創客創業資助的企業應當符合以下條件:2016年1月1日以后在深圳依法注冊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創客企業。
申請表格
本指南規定提交的表格,申請人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
審批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市科技創新委。
(二)受理時間(按申報順序,分批處理):
網上填報受理時間:3月21日-5月5日
書面材料受理時間:3月21日-5月8日
審批決定機關
市科技創新委會同市財政委員會(以下簡稱市財政委)。
審批程序
申請人網上申報——向市科技創新委收文窗口提交申請材料——市科技創新委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組織專家評審,答辯或者現場考察——市科技創新委會 同市財政委審定——社會公示——市科技創新委、市財政委共同下達項目資金計劃——申請單位與市科技創新委簽訂項目合同書——撥付資助經費。